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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组合贷款公积金提取材料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2-06 15:2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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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组合贷款1,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注意事项:仅限本人办理或配偶代办,仅限贷款办理时选择公积金提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配偶代办还需

组合贷款

1,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仅限本人办理或配偶代办,仅限贷款办理时选择公积金提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配偶代办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以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须在放款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提取一次(保留前三次还款额),以后只能以转账方式提取。

3,提取额度:在未签代扣贷款的期限内、还清前,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