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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保家庭共济绑定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23 00:1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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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连医保家庭共济绑定“亲情账户”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绑定人须为绑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二是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绑定人指参保人员本人;被绑定人指参保人员的配偶

大连医保家庭共济绑定“亲情账户”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被绑定人须为绑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是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绑定人指参保人员本人;被绑定人指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绑定人数限制

绑定人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进行绑定,最多不超过六人,具体限定为父亲一人、母亲一人、配偶一人、子女三人。

“亲情账户”绑定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绑定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绑定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给被绑定人使用。被绑定人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最多的绑定人账户资金,且一次只能使用一个绑定人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国家政策允许的除外)、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