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01 08:0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内容简介

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缴费明细表样表政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

大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缴费明细表样表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4〕134号)

5.《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大社金管〔2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