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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型肺炎防疫工作第三场发布会内容公布

发布时间:2023-05-13 15:3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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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按照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发布大连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

按照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发布大连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相关工作情况。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准许当事人因疫情防控申请合理延期开庭

2月5日,开发区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了两个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通过网银汇款即时履行。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首起利用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的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市中院将持续通过在线调解和调解协议线上司法确认,减少当事人诉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和方式,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申请合理延期开庭的,予以准许。对于确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进行。

各级法院要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渠道远程办理诉讼事务,依法适用审理期限中止和顺延等规定。同时,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

近日,金州区法院积极协调外地法院,为辖区内一家接到生产防护服紧急任务的企业,依法解决了急需的生产设备问题,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

各级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案件。

◆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优先立案、立即执行。

◆ 对涉案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审慎采取财产保全、财产拍卖等措施。

◆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从严处罚。

◆对申请修复信用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企业,根据需要酌情开展信用修复,保障相关机构和企业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严格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5类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严格依法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5类刑事犯罪。

01依法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及疑似病症人员隐瞒病情,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治疗、过失未报行程或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02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医护及相关防护人员实施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严厉打击“暴力伤医”“暴力抗防”以及打砸医疗机构、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03依法严惩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法律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04依法严惩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以及贪污、侵占、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犯罪。

05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假药、劣药的犯罪,以及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类犯罪。

大连市局

群众有奖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机关对群众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奖励的公告》,针对涉疫情隐瞒不报、实施诈骗、哄抬物价、造谣传播等8大类情况,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发动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连日来,机关累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459条,目前正在加紧核实办理,一经核实将第一时间落实奖励措施。

✔ 优化窗口服务。自2月3日起,临时调整窗口现场办理方式,推广“网上办”“预约办”等多种渠道。对一些证件办理等有期限控制的延长有效期40天,并对一些特殊紧急情况需要采取照片和指纹等相关信息的,设立了指定的消毒场所,确保窗口服务安全防护落实到位。

✔强化防控工作法制保障。严厉打击涉疫恐怖信息、虚假信息、谣言,查处涉疫诈骗、哄抢、破坏防治物资违法犯罪行为等。机关会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联合会签,重点对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或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大连市司法局

300名公益律师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市司法局组建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团,公布300名公益律师的联系方式,服务领域涵盖了建设、金融等12个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开通“大连市司法局12348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平台”,成立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志愿团和驻场律师团队,安排专人值班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集中解答回应疫情引发法律常见问题。改造升级智慧法律机器人咨询专栏,增设疫情法律服务专区,提供7×24小时智能疫情法律咨询服务。中小微企业因疫情产生的经济、法律纠纷引起的诉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指派律师予以援助。

出台减免公证费用措施,成立不可抗力公证服务团队,推进预约和网上办理,优化“大连智慧公证”小程序功能,对与企业防疫需要有关的公证事项,尽力做到即办即出。利用人民调解专线和“智慧调解”小程序,实行“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开展矛盾纠纷研判,对诉调、警调、仲调等移送的涉企案件,实施专人跟踪办理。

大连仲裁委员会

对部分企业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

● 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

●对《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所涉中小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

●对无法进行网上银行缴费的申请人,缓交受理费、处理费至仲裁文书做出前。

大连仲裁委适度协调处理保全申请,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积极协调申请人,从防疫大局出发暂缓、撤回保全申请。

同时,引导当事人选择书面审理或延期审理,利用谈判、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确需开庭的做好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事项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快审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