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14:4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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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确保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2019年《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一、二季度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对象复核对象为2019年申请并在甘井子区领取了2019年
为确保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2019年《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一、二季度甘井子区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复核对象为2019年申请并在甘井子区领取了2019年第四季度租房补贴,且仍在甘井子区工作的人员。
本次复核按季度开展,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租房补贴资格同时申报。工作单位在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已经发生变化,且现单位注册地不在甘井子区的,不在本次复核范围内,具体复核时间等待全市统一安排(第一季度无变化的,可以申领第一季度补贴)。
二、所需提交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甘井子区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
2.甘井子区第二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
3.1月-6月社保缴费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但新工作单位注册地仍在甘井子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甘井子区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
2.甘井子区第二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
3.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聘用合同,机关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
5.1月-6月社保缴费记录;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
自7月14日至7月29日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6:30。
因人员数量较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无序聚集,本次复核采取分时分批审核方式,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附件1中安排的时间到现场复核。
学校教师可以视考试时间安排,准备好申报材料后,自行选择合适的申报时间到现场办理复核。
(二)复核地点
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2楼19号、20号窗口,咨询电话:84202799。
(三)关于银行卡登记
1、已领取过租房补贴的人员,在复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工商银行卡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2、属于2019年第二批申请租房补贴的人员,需填写附件4《2019年第二批申请租房补贴人员工商银行卡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储蓄卡,在受理窗口办理银行卡信息登记。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8152608。
附件
附件1:甘井子区2019年第一、二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附件2:甘井子区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docx
附件3:甘井子区第二季度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复核表.docx
附件4:2019年第二批申请租房补贴人员工商银行卡预留信息表.docx
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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