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灭火救援驾驶员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年龄为18至35周岁。消防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系统、退伍、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统一分配至金州区下属六个消防中队(金州、城北、先进、金渤海岸、三十里堡和炮台)工作。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24小时驻勤,每月至少休息6天。
四、薪金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工资为2839.13元,缴纳“六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公积金)。注:培训期为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人员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
五、报考程序
报考文件在此公告附件1中,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11月11日、16日、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到人才广场一楼招聘会现场9号展位进行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及《政审表》各1份、个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复印件1份。
5.有消防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六、考试安排(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金州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报名表》,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有消防服役经历或退伍面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体检
1.参加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征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大连市金州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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