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招聘合同制疫情防控人员公告(2022年8月)

发布时间:2023-06-11 20:2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招聘合同制疫情防控人员,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招聘合同制冷链疫情防控人员公告,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招聘合同制疫情防控人员公告(2022年8月)

内容简介

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为满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补充金普新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数量4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主

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满足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补充金普新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数量4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冷链疫情防控巡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工作地点毅都首站定点冷库、大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中心。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疾病史,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及加强针接种;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紧急动员能力等其它条件;

7.热爱本职工作,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7.其他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依据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考生需通过微信扫码(附后)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在报名时应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填写打印上传;

(2)考生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逾期提供材料,视为无效。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一楼

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粘贴照片,本人签字),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均提供)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经历证明;

6.银行部门出具的半年内《个人信用报告》1份;

7.提供辽事通新冠疫苗三针接种记录截图证明;

8.考生健康承诺,见附件3。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二)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请考生关注“金普人才谷https://www.dljphr.com/”网站,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入围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用工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将依据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线下招聘。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六、咨询电话:0411-87566070

七、附件及报名二维码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