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02: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大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大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大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内容简介
日前,大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到67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至100元,通知全文如下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
日前,大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640元提高到67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至100元,通知全文如下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大连市税务局各基层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67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90元提高至100元。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对符合规定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我市户籍人员,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由居住地财政按本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一般性财政补助。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12月8日
截至10月,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已达269.6万。筹资标准的提高,意味着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增强,有能力为参保人提供更高水平的报销待遇。
财政补助有提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其中,财政补助占大头,约占三分之二,且逐步提高。
以为例,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5元/人,未成年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95元/人,财政补助提高至670元/人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成年居民筹资标准达到1055元/人,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筹资标准达到965元/人。
按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集的资金,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筹资标准的提高,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待遇支付能力。
住院报销比例有提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筹资标准的提高,使得基金有能力为参保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报销待遇。
从1月1日起,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各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其中:
成年居民
■在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报销50%、2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统一提高为报销65%;
■在其他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
■在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
■在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
■在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为90%。
未成年居民、大学生
■在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在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
■在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
■在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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